根据2025年丽水市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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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个人累计负担超过1.8万元(原2万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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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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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5万元 :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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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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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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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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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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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低保等困难人员:无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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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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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档次影响
- 不同缴费档次(一档/二档)的报销比例存在差异。例如,一档缴费居民在1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65%,二档缴费居民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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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级别差异
- 报销比例与就诊医院级别相关:一级医院最高65%、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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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说明
- 起付标准多次下调(如从2万元降至1.8万元),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体现了对困难群体的倾斜。
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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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医疗费用 :仅限符合医保目录且未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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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人员倾斜 :特困、低保等群体起付标准降低50%(如1万元),报销比例提高至80%,且无年度限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年以来的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丽水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