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康泰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重疾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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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保障11种重大疾病,不分组赔付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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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初次患病,给付10%的基本保额,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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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病,给付100%的基本保额。
- 保费豁免 :
- 对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至交费期满前,初次患约定重大疾病并领取重疾保险金之后,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
- 身故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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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给付10%的基本保额,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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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意外或疾病身故,且已经给付过重疾保险金的,保险公司将赔付基本保额;若没有赔付过重疾保险金的,则赔付2倍基本保额。
这些保险责任共同构成了平安康泰保险产品的核心保障,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包括重大疾病的经济支持、保费豁免以及身故后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