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
湖南职工医保断缴后, 3个月内 可以恢复使用,而 超过3个月 则视为中断参保,需要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恢复使用。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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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职工欠缴费用在3个月内(含)补足基本医保费本金和滞纳金后,职工从缴费到账之日起恢复享受各项医保待遇,欠缴费用期间医保待遇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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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视为中断参保,就不能使用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在3个月之内(不含3个月)的,不视为中断参保,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的,视为中断参保,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办理正常缴费手续后,次月起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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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交后,医保的缴费年限是不会作废的,只是停缴保费的次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统筹金支付待遇,账户余额还是能正常使用的。
因此,建议职工在医保断缴后尽快补缴欠费,以避免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