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医保报销的办理涉及不同类型医保(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及不同报销场景,具体如下:
一、报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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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或医保局
所有医保报销均需在参保地 社保局或医保局 办理,具体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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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完成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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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报销 :需携带住院记录、出院记录、身份证明、发票等材料到社保局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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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作为具体执行机构,负责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业务的经办,联系电话为0376-2137873(居民医保)。
二、报销流程(以职工医保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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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
- 持医保卡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费用直接按医保政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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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
- 凭住院小结、费用清单、出院证明等材料到社保局窗口提交报销申请。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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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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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异地住院,需提前电话备案(如0376-213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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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直接结算,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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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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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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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保需通过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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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通常为医疗费用的70%-90%,具体比例因医疗级别、药品目录等因素浮动。
四、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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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0376-2137873(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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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查询 :罗山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行政路西新财政局大楼)。
建议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