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宁葫芦岛市大病医保政策,二次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报销比例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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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万元
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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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元
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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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万元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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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80%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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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病补充保险 :合规医疗费用按费用分段确定报销比例,起付标准1.5万元,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分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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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6万元: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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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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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15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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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5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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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居民医保 :起付线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部分按上述比例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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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合规医疗费用,门诊、住院等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有不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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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每年最高15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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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比例可能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葫芦岛市2025年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