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退休政策,以下人员通常 50 岁退休,以下人员通常 55 岁退休:
50 岁退休人员
- 女工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在企业工作的女性,原工人身份,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即使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过,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按 50 周岁执行。
- 部分女灵活就业人员:曾经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年满 50 周岁时,不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现岗位按照工人认定,可以 50 岁退休。在广东,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但曾经在企业买过社保的女性,也可以 50 岁退休。
-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论是干部还是工人身份都可退休。
- 特殊工种人员: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55 岁退休人员
- 女干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 10 年的。在企业工作的女性,原干部身份,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的,其退休年龄按 55 周岁执行。
- 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 55 周岁时自愿退休。
- 部分女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女性,1996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年满 55 周岁。一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没有以职工身份参加过养老保险的女性,需 55 岁才能退休。
需要注意的是,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开始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 55 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 4 个月延迟 1 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 63 周岁和 58 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 50 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 2 个月延迟 1 个月,逐步延迟至 55 周岁。同时,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 3 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 50 周岁、55 周岁及男职工 60 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