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因备案情况、就医地区、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介绍:
省内异地就医
-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金额为就诊费用的 65%。
-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金额为就诊费用的 60%。
-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医保可报销金额为就诊费用的 50%。
跨省异地就医
以襄阳市为例,不同备案类型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如下:
- 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人员: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8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9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92%。
- 办理省外转诊住院的(含异地急诊抢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77%,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8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87%。
- 临时外出跨省就医住院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7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8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82%。
鄂湘两省毗邻市州参保群众在互认地区异地住院可 “免备案、不降比”,轻松享受 “本地” 医保待遇。湖北其他地区的报销比例可能与襄阳市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