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2024年广州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普通门诊待遇
- 1.起付标准:无。
- 2.报销比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专科医疗机构、选定的非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
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5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因精神病在本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0元 连续住院情形治疗时间每超过90天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在专科定点医疗机构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需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89.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6%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1.报销范围: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或者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下的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
2.报销比例: 70%
3.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二类门诊特定病种:95%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指定基层医疗机构85%,其他医疗机构70% 其他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支付
4.最高支付限额: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202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6,972元)。
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和医疗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 住院报销:参保人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但不按照规定出院的自定点医疗机构医嘱出院日期之次日起发生的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以上是2024年广州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及相关标准。如有更多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广州医保官方网站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