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87元。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达到一定规模的,可以按规定的比例向个人账户分配养老金。在徐州市,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月养老金低于150元的,按150元标准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60元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可持续的原则,结合徐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社会保障状况等因素,由徐州市政府制定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