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医保一档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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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比例为75%,乙类药品为70%。
- 二级医院: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比例为65%,乙类药品为60%。
- 三级医院: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比例为55%,乙类药品为50%。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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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职工一档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约为10478.4元。
- 退休人员约为12225.22元。
- 在二级以上医院和专科医院的限额相应调整为在职人员约为5239.2元,退休人员约为6112.4元。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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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参保人已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待遇享受期内在选定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
- 具体报销比例根据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但通常较高,例如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报销比例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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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报销额度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报销额度计算。
- 二类门诊特定病种根据病种单设年度报销额度。
温馨提示
- 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发生的国家谈判药品费用,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额度。
- 用于治疗门诊特定病种的国家谈判药品费用不纳入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报销额度。
以上信息基于目前的政策和规定,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如有需要,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