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二胎补助申请条件如下:
- 子女出生时间:新出生子女出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后。
- 夫妻生育情况: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二孩。
- 子女户籍情况:新出生子女首次户籍登记在滁州市。
- 其他情况说明: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复婚)家庭子女数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存活的子女数计算;生育多胞胎的按其子女孩次分别计算,其中合并子女数超过 3 个的,同等享受第三孩补贴。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抱)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申请时需在子女出生一年内提出,逾期未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同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新出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