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如果二审过了审期仍未判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1.联系法院:建议与法院保持联系,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可以每隔一到两周催促法官出判决书的进度
- 2.申请延长审限:如果案件确实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审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 3.申请督促:可以向法院的院长或上级法院申请督促,要求尽快作出判决。
- 4.申请复议:如果认为法院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复议,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
- 5.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二审过了审期仍未判决,建议积极与法院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