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情况禁止个人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一、账户类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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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个人银行账户
该账户存在严格的交易限额和用途限制,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不得用于大额现金交易。
二、特定交易场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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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补开或换开发票时
若发生发票丢失、损毁等情形,需通过银行柜台办理补开或换发手续,此时无法直接使用非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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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特定费用时
包括支付手续费、佣金、残疾人工资等,需提供合法凭证以证实支出真实性。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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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的法定地位 :现金是人民币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拒收现金,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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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金工具范围 :非现金支付工具包括汇票、本票、支票、银行卡、汇兑等,但股票不属于支付结算工具。
建议在使用非现金支付时,需结合自身账户类型和交易场景,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