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可以
库存现金是否可以超过10万元,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规定。以下是相关的规定:
- 企业库存现金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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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库存现金一般不能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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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限额通常按照单位3-5天的正常开支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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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情况下,如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区,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
- 个人库存现金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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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携带人民币现金出境时,每次单笔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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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存取款超过10万元时,需要提前预约,并进行登记。
- 综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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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现金属于备用金,是有规定的,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不等,规定不一,但10万备用金肯定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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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超出现金结算范围的账款不得用现金结算。
企业库存现金通常不可以超过10万元 ,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地区),且经过银行核定并符合相关规定。对于个人而言,携带现金出境时,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并且需要遵守相关的预约和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