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赠予款不当得利的指导案例,结合法律适用和司法实践进行分点解析:
一、婚内赠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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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财产赠与的效力
阿叶与阿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阿超通过转账形式向阿叶提供财物,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因缺乏合法依据且未与阿叶建立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婚内赠与若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受赠人主张权利时需证明赠与行为与共同生活相关,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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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的返还
张力与李宏离婚后,李宏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5万元为未成年子女张文文购买物品,法院判决李宏返还该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受损方有权要求返还。
二、恋爱期间赠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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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靳某为维持与李某的恋爱关系,允许其使用信用卡消费3.6万元,后双方分手后靳某主张返还,法院判决支持靳某的诉求。
法律依据 :该行为属于附解除条件的特殊赠与,条件成就(恋爱关系终止)后,受赠人仍占有财产无合法依据,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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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恋爱赠与的认定
刘某与张某某恋爱期间转账5.06万元,虽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法院认定属于一般赠与,不支持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 :若赠与行为与共同生活相关,且受赠人基于感情接受,可能被认定为道德义务赠与,不适用不当得利返还。
三、其他典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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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
王某与李某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公证,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因王某为他人提供担保导致房屋被拍卖,李某主张赔偿,法院判决支持。
法律依据 :公证赠与合同需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才能生效,赠与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赠与物毁损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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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抗辩事由
李某收取吴某10万元存款,辩称其中5万元为赠与,5万元为货款,法院最终判决返还6.3万元。
法律依据 :受赠人需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若存在共同财产或债务纠纷,可能影响返还金额的认定。
四、总结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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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赠与意图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需在条件成就时主张返还,一般赠与需结合共同生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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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财产性质 :婚内财产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擅自处置可能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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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主张不当得利需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败诉。
以上案例反映了法律对不同赠与情形的差异化处理,建议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境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