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退休后医保不足 20 年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 一次性趸缴
- 办理条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最低年限(累计缴费年限男性不少于 30 年,女性不少于 25 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 10 年);医疗保险已暂停参保。
- 办理材料:趸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缴费标准:以办理时候的加权计算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费率剩余月份。具体缴费金额以医保前台经办人员通过信息平台计算金额为准,缴费费率如有阶段性降费的,按规定在降费结束后恢复原缴费费率计算。
-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园区、镇(街道)的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医疗一次性趸缴手续。
- 按月继续缴费
- 本市户籍人员:可选择在原单位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注意,本市户籍且退休年龄之前有参加过职工医保的,退休之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但不能补缴之前的时间段。
- 外市户籍人员:原单位继续缴费的,则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单位不愿意继续缴费的,满足以下任一个条件即可在东莞以个人身份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东莞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 10 年;对比其他地市在东莞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最长;医疗保险的最后参保地是东莞。
- 缴费标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2023 年度缴费基数为 6956 元,缴费费率为 2.3%,缴费金额为 159.99 元(缴费基数 6956缴费费率 2.3%)。属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参保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2023 年度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缴费费率为 2.8%,缴费金额 = 缴费基数缴费费率。
- 办理流程:参保人携带所需资料到所属园区、镇(街道)的医疗保障局前台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继续缴费手续。如需参加居民医保,携带所需资料到所属村(社区)办理继续缴费手续。
如果不想继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具体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详细咨询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