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包含多种险种,不同险种的领取金额计算方式不同,以养老保险为例,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是相关介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a + 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时,a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0.6;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时,a=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 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 本人视同缴费账户金额 ÷120(其中 2006 年 7 月 1 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缴费年限津贴 + 100 元。缴费年限津贴按累计缴费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计发 4 元的缴费年限津贴,不满 1 年的不计发。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 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存储额 ÷ 计发月数。
- 举例:假设一位东莞退休人员,2024 年的计发基数为 9307 元,个人平均缴费指数 0.6,累计缴费年限为 35 年(无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账户余额为 152745.6 元,60 岁退休(计发月数为 139),则基础养老金 =(1+0.6)/2×9307×35×1%=2606 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 152745.6/139=1098.89 元,每月养老金 = 2606+1098.89=3704.89 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23 年,东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 4.50 万人,全年平均养老金 587.67 元 / 人・月。对于特定年龄的人员还有额外加发待遇:不满 75 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 50 元;年满 75 周岁不满 85 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 100 元;年满 85 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 150 元。
东莞社保中的失业保险,2023 年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1710 元 / 月。工伤保险的月人均伤残津贴 4687.56 元。这些数据会随着政策调整、经济发展等因素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