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买了社保没拿到社保卡,通常也是可以去医院报销的,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及报销方式:
- 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若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未拿到实体社保卡时,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医疗费用能实时结算。参保人可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粤医保” 微信小程序、“粤省事” 微信小程序等平台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 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若参保人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东莞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在就医结算后持必需的资料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零星报销手续。报销资料包括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医疗 / 费用单据(由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 / 出院小结及其他重要医疗记录、医疗费用发票(包含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复印件等)。如报销费用涉及第三人部分责任,还需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保人可前往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当地社保局进行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