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主要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时还有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管理。以下是具体的监管部门和职责:
- 1.生态环境部门: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2.其他相关部门: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参与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参与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参与对工业固体废物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等作出界定,制定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技术政策等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需求,保障相关设施用地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设施、场所建设运行规范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与制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在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时,参与协同配合依法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等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业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指导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等商务主管部门:参与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加强对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包装物的监督管理等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在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时,参与协同配合依法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等海关主管部门:参与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进行属性鉴别并依法管理
- 3.具体职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鉴别程序和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等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进行监督管理。例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业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等
固废的监管主要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时涉及多个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