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社保转移接续流程办理
将深圳社保转移到东莞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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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
需在深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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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保新就业地(东莞)接受深圳医保。
二、转移流程
(一)深圳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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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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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由原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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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办理,可自行到深圳社保局自助终端机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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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转移材料
- 个人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需注明“社保转移”字样)。
(二)东莞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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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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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参保缴费凭证》至东莞社保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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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信息核对后,东莞社保局将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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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备案
- 通过东莞医保局官网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三、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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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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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新单位接收函(部分城市要求)。
四、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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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流程通常需 15个工作日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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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保留深圳社保(如未来可能回深圳),可先在东莞办理新卡,深圳原卡可保留。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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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社保转移有严格时间窗口,需在离职后30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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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对 :提交前务必确认个人信息准确性,避免影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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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社保卡 :若在东莞已办理社保卡,可优先使用新卡,原卡可保留。
六、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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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定居 :需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并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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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办 :单位可统一批量代办转移手续。
建议办理前通过东莞社保局官网或深圳社保局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可能支持线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