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保异地就医门诊可以报销,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关流程。以下是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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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 人群类别: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等,这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的门诊就医可享受报销待遇。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原因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其省内跨市、跨省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也可以报销。
- 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在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诊,这些机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鲁医保”小程序等途径查询。
- 人群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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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先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爱山东 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鲁医保”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各地市医保部门官网等渠道,随时、随地自助申请备案,免材料、免审核,即时提交、即时生效。
- 选定点:通过备案选定就医地后,参保群众可根据自己的就医需求,自行选择就医地的联网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 持码(卡)就医:在异地就医及结算时,应出示医保码或社保卡。没有带实体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医疗机构扫码设备支持的情况下,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完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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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哪些项目、耗材、药品能纳入医保报销,按照就医地的目录和规定执行;而具体的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能报多少,则按照参保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
- 凡建立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的市,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基层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与本地报销额度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山东医保为参保人提供了较为便利的异地就医门诊报销服务,但参保人需提前了解相关规定,按规定办理备案等手续,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