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牡丹江市门诊慢性病的相关信息:
- 门诊慢性病病种:共有18种,包括高血压(III期以上)、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等。
- 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流程:符合门诊慢性病认定条件的参保人员,随时到指定医院进行申报。认定医院结合工作实际,受理申报和组织认定,具体流程以认定医院实际要求为准。认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
- 门诊慢性病待遇:实行按季度定额管理,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20%后,城镇职工统筹金报销80%,城乡居民统筹金报销70%。城镇职工除系统性红斑狼疮病种外,享受两种及以上待遇的,统筹金合并支付900元/季度。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