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使用方式如下:
一、备案成功后的基本使用规则
-
直接结算范围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扣除医保报销比例后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
备案有效期与变更
-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通常为1年,期间无需重复备案。
-
若需变更就医地,需在原备案地办理注销手续。
-
二、具体使用流程
-
就医前准备
-
提前确认就医地是否支持异地备案,可通过医保部门官网、公众号或线下机构查询。
-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
就医时操作
-
在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就诊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结算时出示社保卡及个人账户信息,费用自动按比例结算。
-
-
费用报销后续
-
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个人留存自付部分的票据。
-
若未直接结算,需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需提供病历、费用明细等材料。
-
三、特殊情况处理
-
急诊抢救 :需回参保地就医结算。
-
长期居住人员 :若需在参保地长期居住,可办理异地就医注销备案。
-
跨省住院 :在备案地直接结算,无需重复备案。
四、注意事项
-
选点要求 :跨省就医需在参保地选择1-3家定点医疗机构,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无需选点。
-
材料保存 :就医时保留好病历、费用发票等材料,便于后续报销。
-
系统操作 :可通过医保部门官方APP(如“云南医保”小程序)办理备案。
以上流程及规则依据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政策制定,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