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单位提供的住房福利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单位提供住房福利的扣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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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付租金可扣除
若单位以集体宿舍等形式提供住房福利,且员工本人实际支付了租金,则员工可按照当地标准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根据城市级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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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省会城市等13个城市:每年18,000元(1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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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每年12,000元(800元/月或1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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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支付租金不可扣除
若员工未实际支付租金(即单位全额承担),则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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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备案要求
需签订正式的住房合同,并确保租金已实际支付。若单位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租金,则不可重复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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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扣除规则
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其中一方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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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房屋租金”项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请。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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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宿舍与个人租房的区别
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若属于员工福利且员工自付租金,可参照住房租金扣除;若仅为员工提供免费住宿(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则不属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综上,单位租房给员工住能否享受个税专项扣除,关键在于员工是否实际支付了租金。建议员工保留租房合同、支付凭证等材料,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