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 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 在异地用医保报销的比例一般是70%到95%。
- 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医保“三个目录”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定点医疗机构市内一级85%、二级70%、三级60%,市外55%。
- 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医保基金按照当地医保支付标准给予报销,最高比例为60%。
- 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
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医院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同时,异地就医时,申请人必须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否则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