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以下几种情况转评职称不占指标:
- 艺术院校与文艺院团人员:艺术院校从事艺术类专业教学的教师和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可按照自愿申报、专业相近、标准统一的要求互相申报转评相应职称,转评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 农村及基层人员: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 25 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 20 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 25 年的执业医师,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通过职称 “绿色通道” 申报副高级职称。县及县以下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在乡村工作满 20 年可不占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申报副高级职称。
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同系列相近专业(如工程系列相关专业)职称不再转评,不同系列相近专业(如中职与技校教师)职称不再转评,所具备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从事专业职称的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因转评而可能产生的指标占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