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2025 年河南省职称转评有以下最新规定:
- 同系列相近专业职称不再转评:如工程系列相关专业,所具备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从事专业职称的条件。
- 不同系列相近专业职称不再转评:如中职与技校教师,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对于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取得的职称,变更就业执业范围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确认或者转评。例如,依据基层倾斜政策、基层绿色通道规定以及其他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规定取得的基层专业技术职称,所评职称在规定的基层范围有效,变更就业执业范围时需按规定转评。农村学校教师以农村教师身份取得的职称,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应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转评期限一般为新岗位入职满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