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月缴费基数4212元是2023年7月1日起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缴费标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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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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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上限:210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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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下限:421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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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 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212元,无年龄限制
二、调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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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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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2023年7月1日前后每月医保缴费金额从399.2元上涨至421.2元,增加约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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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如北京、沈阳、泉州等同期调整了缴费基数,但灵活就业人员基数标准存在差异(如北京4433元、沈阳4106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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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调整 :
- 福建省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金额约为84.24元/月,扣除长期护理保险5.27元后,实际结余约78.97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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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职工医保中断补缴时,统一按4212元为基数,若单位工资高于此标准需差额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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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灵活就业人员基数上限和下限的设定不同,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福建省及部分其他城市的政策调整情况,具体执行以当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