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和浙江省的医保已经实现了互通,具体情况如下:
- 1.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市与浙江省的省本级、嘉兴市、湖州市作为第一批先行开通城市,于2019年10月底前陆续正式启动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互联互通工作到2020年4月末,江苏省所有统筹区实现了与浙江省所有统筹区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全覆盖
- 2.异地就医备案:江苏省的参保人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医保自助一体机办理至浙江省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成功备案后即可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在浙江省的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实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同样,浙江省的参保人也可以通过类似的方式办理至江苏省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在江苏省的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
- 3.长三角地区医保互通: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和安徽省的长三角地区已经实现了医保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一网通办”,参保人可以在长三角地区内不同城市之间转移医保关系,享受医保待遇
江苏省和浙江省的医保已经实现了互通,参保人可以通过备案后在对方省份的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实现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