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像保存90天的要求主要针对一些重点场所或特定情况,以下是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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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主义相关重点目标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 重点目标范围:通常包括重要公共设施、交通枢纽、大型活动场所等可能成为恐怖袭击目标的场所或单位。例如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城市的重要桥梁、隧道、政府机关、电视台等。这些场所的监控录像保存90天以上,是为了在发生恐怖活动或相关安全事件时,能够提供足够的视频资料供回溯和调查,以便及时掌握事件经过、追踪嫌疑人等,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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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监管场所
- 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重点部位,其监控视频存储时间也有特别要求,应不少于90天。这是为了确保对关键区域的持续监控,提高安全性,便于对监管场所内的人员活动、突发事件等进行有效监管和事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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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
- 旅馆作为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更长时间的监控记录有助于保障住客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旅馆业的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例如在发生治安案件、纠纷或其他安全问题时,可以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来还原事件真相,保护住客的合法权益。
监控录像保存90天的要求是针对不同场所和用途而设定的,旨在确保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以及满足特定的管理需求。各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监控录像保存制度,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