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和标准层面来看,保质期最后一天当天通常不算过期。根据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保质期指食品在标签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到期日当天结束前仍属于保质期内。例如,标注“保质期至2025年3月30日”的食品,在3月30日24点前均可正常食用或销售。
但需注意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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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条件影响实际保质效果
若食品未按标签要求存放(如未冷藏、暴露于高温环境等),即使未到保质期也可能提前变质。例如冷藏酸奶在常温下存放半天就可能腐败。 -
保质期与变质无绝对对应关系
部分食品可能在保质期内因微生物滋生等原因提前变质,而有些食品过期后短期内仍可食用。建议通过观察颜色、气味、质地等感官指标综合判断。 -
不同类型保质期的差异
- 最佳食用期:侧重风味口感,过期后品质下降但不一定有害;
- 有效期限:过期后存在安全隐患,不可食用。
综上,保质期最后一天当天从法律层面不算过期,但建议结合具体贮存条件和食品实际状态谨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