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用你的社保卡给家人看病。
医保遵循 “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 的原则。使用他人社保卡看病属于 “冒名就医”,是违法行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3 个月至 12 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不过,参加了职工医保的人员,可以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等近亲属使用,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但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以代为购药,但在购药时需要使用服药者本人的社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