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黑龙江大庆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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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大庆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按建筑面积征收配套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60元,其中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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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设施: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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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天然气: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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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设施(供水、排水、道路、绿化等):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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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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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增加供热面积的项目不征收供热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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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调整时,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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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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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费属于政府性基金,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不因具体楼盘或楼层差异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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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微调或小区具体配套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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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