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险的报销条件和标准是许多职工和参保人关心的问题。了解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和管理生育相关费用。
报销条件
职工参保条件
- 正常参保:职工需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 未就业配偶:配偶未就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未就业配偶需提供街道社区出具的无就业证明)。
灵活就业和退休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按时足额缴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无生育津贴待遇。
- 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报销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自确定妊娠至分娩,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定额标准支付2600元;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不超过2600元。
- 分娩费用:
- 单胎顺产分娩:3200元。
- 单胎难产分娩(指臀位助产、臀位牵引、胎头吸引、胎头旋转、产钳助产):5200元。
- 单胎剖宫产分娩:6000元。
- 多胞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 计划生育费用:
-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门诊):400元;住院:1800元。
- 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3000元。
-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3500元。
- 异位妊娠施行手术终止妊娠:8000元。
- 放置宫内节育器:200元,含节育器费。
- 取出宫内节育器:200元。
- 施行避孕药皮下埋植术:150元,含药物费。
-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00元。
- 施行输精管结扎术:450元。
- 施行输卵管复通术:2400元。
- 施行输精管复通术:2000元。
生育津贴
- 在职职工: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申领,无需个人操作。用人单位可登录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
-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向本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深圳生育险的报销条件和标准明确了参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和可以报销的费用范围。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参保人更好地规划和管理生育相关费用,确保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