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医保政策将有一系列新变化,其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更加便捷。以下是关于医保异地定点医院使用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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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更广泛: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办理登记备案后,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 跨省临时外出医疗人员(如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也纳入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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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简化:
-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部分地区还提供电话备案等便捷方式,如云南元谋县、武定县的县医院医保科、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提供电话备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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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更明确: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的基金支付政策。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参保地和备案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水平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但降幅有所限制,并强化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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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
- 全国一半统筹地区已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 随着政策推进,未来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被纳入跨省联网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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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补办备案:
- 参保人员因故未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以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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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
- 定点医药机构需为跨市就医参保人员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同等的诊疗、购药、结算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备案等服务。
- 不得将在本地住院作为开具转诊的先决条件,确保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下的就医需求得到满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使用医保异地就医服务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