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因此,逾期一天罚款100元属于该条款的合法裁量范围,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
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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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合法性依据
- 法律明确允许税务机关对逾期申报行为处二千元以下罚款,100元罚款属于法定裁量幅度内;
- 部分裁量标准显示,若为自然年度内首次逾期且未超过180天,对个人可能处50元罚款,但实际执行中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100元罚款仍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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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问题
- 除罚款外,逾期申报导致未缴税款的,需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需注意滞纳金与罚款性质不同,两者可能同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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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影响
- 逾期申报可能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降低信用评分;
- 及时补申报并缴纳税款、罚款可减少后续法律风险。
综上,税务机关对个税逾期一天罚款100元具有法律依据。若对罚款金额有异议,可向税务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