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的期限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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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提前期限
食品经营者需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至少30个工作日提出延续申请,以确保发证机关有足够时间审核材料。若申请时剩余有效期不足30个工作日,发证机关可能不予受理。 -
最晚申请期限
部分地区规定延续申请的最晚时间为有效期届满前15个工作日。若在此期限内提交,原许可证到期后需暂停经营活动,直至新证获批方可恢复。 -
申请材料要求
- 延续申请书;
- 许可证正本及副本;
- 经营条件未变化的声明(若条件变化需提供调整后的布局图、操作流程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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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建议提前1个月以上准备材料并提交申请,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延误导致经营中断。
综上,最稳妥的申请时间为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并关注所在地具体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