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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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卫生院等一级医院报销5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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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及以上根据各统筹区自行安排,长春市和辽源市的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500元,其他地区为350元。
- 慢性病报销 :
- 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后遗症等19种慢性病,在医疗机构报销60%,患有多种慢性病可累加报销额度,年度最高限额为6500元。
- 特殊疾病报销 :
- 结核病、艾滋病、血友病、手足口病等48种特殊疾病,报销比例按照同等级别住院比例,指定机构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门诊统筹待遇 :
- 普通门诊统筹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在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时,取消起付线。
- 门诊慢性病待遇 :
- 门诊慢性病待遇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各病种个人自付起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
- 门诊特病待遇 :
- 全年收取一次起付线,报销比例同住院。
- “双通道药品”待遇 :
- 全年收取一次起付线,报销比例同住院。
- 住院报销 :
- 住院费用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三个目录(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服务设置标准)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内,按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由各州市自行制定。
- 新农合报销范围 :
-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均可获得新农合报销,报销范围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也可以报销。
- 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
-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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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具体政策 :由于各统筹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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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就医 :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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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相关凭证 :就医后,务必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凭证,以便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