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医保卡不可以直接用身份证刷。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支持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会保障卡两种方式进行结算,并不支持身份证件。
但在部分地区,出于特殊情况或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可以使用身份证进行医保结算。例如,疫情期间,黑龙江省为减少直接接触带来的传播风险,参保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认和疑似病例患者,进行医保结算时,可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经定点医疗机构对人员身份进行有效认证后,输入本人设置的身份证医保支付密码后即可完成医保结算。东乡族自治县为满足无智能手机参保人员、老年参保人员等群体习惯,在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医保结算时支持刷身份证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如果没有携带社保卡或忘记支付密码,部分地区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参保群众使用身份证进行医保结算时,需要增加密码校验机制,即输入医保码的密码进行身份核验,以确保人卡相符和交易安全。
具体是否可以用身份证刷医保卡以及相关操作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