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关于首次购买新车补贴政策,主要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为主,以下是相关信息:
- 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报废 2012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报废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
- 国家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最高不超过 1.3 万元。
部分地区也出台了一些地方补贴政策,如珠海和呼和浩特,具体如下:
- 珠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且在广东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按照购买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购车发票金额在 4 万元(含)至 7 万元(不含),燃油车补贴 4000 元,新能源车补贴 5000 元;购车发票金额在 7 万元(含)至 15 万元(不含),燃油车补贴 8000 元,新能源车补贴 9000 元;购车发票金额在 15 万元(含)至 25 万元(不含),燃油车补贴 12,000 元,新能源车补贴 13,000 元;购车发票金额在 25 万元(含)以上,燃油车补贴 13,000 元,新能源车补贴 15,000 元。
- 呼和浩特新城区购置补贴政策:个人消费者在 2025 年 3 月 27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汽车新车(不含营运车辆),按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补贴。购车发票金额 10 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 2000 元;10 万元(不含)至 20 万元(含)的,每辆补贴 3000 元;20 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 4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