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定病种(简称“门特”)的年度报销限额因具体病种、参保类型(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以及地区政策而异。以下是一些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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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门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如果医疗费用超过此限额,超出部分可通过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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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如果同时患有高血压病和糖尿病,则年度支付限额为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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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一类门特: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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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高血压病年度限额4000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4500元。二类门特中,地中海贫血、血友病、骨髓纤维化等15个病种不设单独限额,直接计入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建议参保人员详细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