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工会互助会二次报销(暖·互助计划)
-
报销对象
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由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并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在职职工。 -
报销范围
仅限医保范围内“自付一”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两部分:- 门诊:年度内“自付一”累计超过1800元部分,按20%报销。
- 住院:每次住院“自付一”超过起付线(首次1300元,二次及以上650元)部分,按20%报销。
- 封顶线以上部分:在医保封顶线后,“自付一”费用分段按40%-90%报销,最高互助金额可达200,653元。
-
报销形式
通过社保数据对接自动核算,互助金直接打入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账户,无需提交纸质单据。 -
注意事项
- 需确保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信息准确(姓名、身份证号等),否则影响理赔。
- 与单位二次报销不冲突,但封顶线以上部分可能受影响。
二、广东省工会二次报销(以深圳市为例)
-
报销对象
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且身体健康。 -
报销范围
- 住院费用:首次住院自付部分报销80%,第二次报销70%。
- 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身故可领取最高4万元互助金。
-
报销流程
需先完成医保报销,再向单位工会提交材料(如住院发票、费用明细等)申请二次报销。
三、通用流程与材料
- 基本材料
- 身份证、医保卡、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 注意事项
- 工会二次报销需在医保报销后申请,且不同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建议咨询当地工会或单位。
- 若互助服务卡丢失,需及时挂失补办以确保信息更新。
建议根据所在地区具体政策准备材料,并通过工会渠道核实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