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止执行”并不一定意味着永远不执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1. 中止执行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这些情况消失后,再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
-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2. 终结执行
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法院裁定终止执行程序。终结执行后,执行程序不会恢复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3. 区别
- 中止执行:只是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可以恢复执行。
- 终结执行:执行程序终止后,不会再恢复执行。
总结
“法院终止执行”可能是指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如果是指中止执行,那么在特殊情况消失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如果是指终结执行,则执行程序终止后,不会再恢复执行。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院的裁定和相关法律条文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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