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以下是辽宁省无偿献血的福利政策:
1. 血费减免(报销)
献血者本人:
- 累计献血量不足8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无偿使用血液,5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 累计献血量达到800毫升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给予奖励,并终身无偿使用血液
- 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献血量按照一个治疗单位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
- 配型成功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800毫升计算
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
- 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 配型成功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终身无偿使用累计不超过800毫升的血液
其他亲属:
- 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子女,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 稀有血型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自献血之日起3个月后5年内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2. 献血表彰
-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每两年举行一次,对多次献血者以及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或长期从事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的志愿者进行表彰。
3. “三免”政策
- 适用对象:在河北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的无偿献血者,以及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获得者。
- 福利内容:
- 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举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 2.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自费部分。
- 3.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只限乘坐市内两元一票制公交车。
4. 其他优惠政策
- 优先用血:医疗机构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前提下,应当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 在线申请:无偿献血者可通过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在线办理血费跨省异地减免申请
5. 献血激励措施
- 奖励措施:各地要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鼓励其他场所对献血者提供优惠待遇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更多人参与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同时回馈献血者的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