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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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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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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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50%。
-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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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一档报销比例为70%,第二档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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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第一档报销比例为70%,第二档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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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第一档报销比例为65%,第二档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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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第一档报销比例为60%,第二档报销比例为60%。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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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一档报销比例为70%,第二档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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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第一档报销比例为70%,第二档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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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第一档报销比例为65%,第二档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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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第一档报销比例为60%,第二档报销比例为60%。
- 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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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医疗机构 :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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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
- 大病补偿 :
- 镇风险基金补偿 :超过5000元的部分,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关注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