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特殊医保报销规定主要涉及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及普通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一、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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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覆盖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20个慢性疾病及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2个门诊特殊疾病,共32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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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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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品 :仅限甲类药品可报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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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服务设施 :床位费、咨询费等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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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 :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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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额度 :最高1.7万元,特殊疾病最高可达统筹基金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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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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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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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 :报销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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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 :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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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 :报销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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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 :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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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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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按8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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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 :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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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 :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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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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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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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直接记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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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备案并垫付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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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需经三级以上医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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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贵州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报销比例、病种覆盖及流程规范,确保参保人员能够有效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