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政策文件,河南城乡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1.乡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150-1200元部分报销70%,1200元以上部分报销90%。
- 2.县级医疗机构(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0-4000元部分报销63%,4000元以上部分报销83%。
- 3.市级医疗机构(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起付线:900元报销比例:900-5000元部分报销55%,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5%。
- 4.三级医院: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1300-7000元部分报销53%,7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2%。
- 5.省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2000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4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2%,三级医院7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8%。
- 6.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2000-7000元部分报销50%,7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8%。
二、门诊报销比例
1.普通门诊: 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医保目录内医药费报销比例可达60%,每年可报销300元左右
2.门诊慢性病: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3.门诊重症慢性病: 经认定符合16种门诊重症慢性病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其中五保、低保、享受政策脱贫人口报销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为85%。
三、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1.普通群众: 基本医保报销后起付线1.1万元,分段按比例报销:1.1-10万元(含)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年度封顶线40万元。
2.困难群众: 起付线降一半,为5500元;报销比例提高2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
四、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年度内累计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起付线0.3万元:
- 0.3-0.5万元(含)部分报销30%
- 0.5-1万元(含)部分报销40%
- 1-1.5万元(含)部分报销50%
- 1.5-5万元(含)部分报销80%
- 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无封顶线。
五、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1.门诊救助: 9个门诊病种合规费用按10%救助,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救助: 对经前三重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年度限额内,五保人员按90%予以救助,低保、享受政策脱贫人口按70%予以救助。
总结
河南城乡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和不同类型的医疗费用有所不同。总体而言,住院报销比例在50%-90%之间,门诊报销比例在50%-65%之间,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了报销比例,特别是对于困难群众有更多的保障措施。
如果您有更具体的需求或问题,建议直接联系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