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江苏的社保可以转到河南。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0〕1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或在本省范围内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具体的转移流程如下:
- 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江苏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2.在新参保地建立社保账户:在河南找到工作并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后,即可申请将社保转移到河南
- 3.提交转移申请:向河南的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4.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会与江苏的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的非河南户籍参保人员,可能会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而不是直接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医保卡上的余额也可以转移到河南的个人账户中,只要当地社保机构可以办理转移业务
如果你有更多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