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养老保险补缴规定如下:
一、补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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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需年满60周岁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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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限制
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但至少需满足最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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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上山下乡知青 :1961-1982年参加上山下乡的知青,若期间未缴纳社保,可按政策补缴。
二、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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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补缴
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或行政村(社区)服务站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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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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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及以前 :需持身份证到街道/社区打印补缴单,再到指定银行转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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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及以后 :可通过银行转账或下载“湘税社保”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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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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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 :针对2025年12月31日前欠缴的年度,可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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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时间 :未明确限制,但需符合年龄和缴费年限要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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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次数限制
同一年度仅能补缴一次,不得多次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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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
补缴后养老金按实际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计算,不影响已领取的基础养老金部分。
五、办理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指定机构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丹东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