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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余额是可以转移到新参保地的。转移医保余额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具体如下:
- 取得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同意证明 :
- 需要先向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并获取同意证明。
- 办理转入手续 :
- 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 :
-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审核与信息表传递 :
-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发送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会发送信息表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
-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转移 :
-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信息表后,会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划入新的社保卡中。
还有一些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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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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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同一个城市内换了工作,可以在原医保参保地的社保网站上申请转移,将原单位的医保账户余额转移到新单位的医保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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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城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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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跨城市换了工作,需要先到原参保城市的社保中心办理医保账户注销手续,并申请退费。在新的参保城市重新参保,并将退回的医保余额重新存入新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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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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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或相关APP(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闽政通APP等)线上办理跨省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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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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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转移接续的过程中,医保待遇会按照转出地的规定继续享受。成功办理转移接续后,即可以在新参保地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余额可以转移到新参保地,但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操作。建议在办理转移前,先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通过官方渠道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